趁着下午上工后,乔念去灶屋橱柜下拎了一坛子酸萝卜出来,拿着就去了大队长家。
“何婶子,在忙呢?”大队长媳妇儿正坐在院子里编竹筐,听到乔念的声音,满脸喜色地抬起头。
“哟乔知青,你可好长时间没上婶儿家玩了,秋花她们去割猪草了,你找她们?”
乔念把手上的陶罐放在了王家院子里的石板上。
“不找她们,这我自己腌的酸萝卜,拿一坛子给您跟王叔尝尝,天热发酵得有点酸,不知道你们爱不爱吃。”
何婶子站起身拍拍裤腿上的竹屑:“爱吃,咋不爱吃,你王叔就好这一口酸咸菜,好下饭!”
说着擦擦手就要进屋给乔念倒水,这可是个出手阔绰的城里娃,礼节上不能落了不是。
“婶儿您别忙了,弄这么客气就见外了,王叔不在家呢?”
何婶子听着乔念话里的熟稔,笑得一脸菊花褶:“嗐,他一天到晚的不是在大队部,就在田间地头,你找他有事儿?”
“没啥事儿,打算给家里寄封信,听说咱生产队的信可以让王叔代寄?”
“对对对,我想起来,他下午好像要去镇里开什么会,你赶紧去看看他走了没有,正好给你把信捎上。”
听到她有事办,何婶子也放下了手里的空茶缸,赶忙催促她。
乔念笑着跟何婶子道了别,就赶去了大队部。王志刚正好坐在小办公室的木桌前写着什么,墙上还贴着“大力搞生产”几个红色的大字。
用大队部的黄纸信封把信密封好。
“王叔,这是邮票跟信封的钱,真是麻烦您了。”
“多大点事儿,我下午反正也是要去邮局的,村里还有几封信要寄,放心吧,一准给你办妥了。”
“哎,谢谢您,那我先走了。”
算算时间,信明天从远高镇寄出的话,一个星期应该就能到蓉城。
乔念推开陆家院门的时候,陆驰正穿着件背心在除围墙边的杂草,深蓝色的背心被他挽到腋下,露出了线条流畅完美的腰腹肌肉。
陆驰正拔了几棵扎进墙根的杏树苗,余光就扫到门口的倩影,惊得他赶忙把衣裳捋了下来。
挺直了腰板,声音里透着股尴尬:“我以为你去上工了。”
乔念仿佛愣了两下,也没回话,径直走进了堂屋,脑海中还在回想陆驰平滑没有疤痕的后腰,不对呀,书里不是说男主十三四岁的时候上山,被野狼袭击过,后腰处应该有三道狼爪的抓痕才对。
难道她记错了?一向对自己的记忆力最为自信的乔念,短暂地陷入了自我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