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绍之有些担忧,“美人倾城”那两人不如说“烦人作怪”。
倾人美爱慕薛绍之,人尽皆知。与她家的弟弟热衷于摆排场不同,她本身很有排场。
她擅长狮吼功,所过之处,群鸟惊起,走兽退散。
人也退避三舍。“体香”熏的!
往日,薛绍之是觉得倾人美行径过分,也只是过分。
无人敢挫其锋芒,意味着他只要拒绝这一个,躲这一个人就好了。
那些同门转悠在身边,隔三差五找个借口拜访拜访,应付起来其实是更烦的。
据太华山见识过倾人美追求薛绍之方式的人,都觉得她神奇。
毕竟能把情词的婉转情长,唱的豪气干云,让人想跟她拿根香磕头拜把子的地步,功力可见不俗。
倾人美往日就是行走的掐桃花利器,可是阿狸……
薛绍之觉得他得看紧阿狸了,倾人美不是个善茬。
功夫高,下手狠。走起路来,地皮都要抖三抖。阿狸胆子那样小,对上她,可能会被踩扁的。
廖来的轻笑打断了薛绍之的思路。
薛绍之收起欣赏茶杯的目光,看向廖来忍笑的表情。
廖来道:“你与你家阿狸也真是有奇异的缘分!”又笑着感叹道:“是相当有!”
薛绍之接道:“我家的,自然。”
廖来边笑边道:“你还记得倾人美是如何追着你跑的吗?”
薛绍之:……
薛绍之并不想回忆。
薛绍之并不知道倾人美是什么时候注意到他的。
她就在某一天出现,唱着奇怪调子的情诗,雄赳赳走来。正式而又青涩,像是士兵在出征前的样子。
也有人不服气,一个客人在太华山做了主场。
有人出言讽刺,她冷眼瞧着,手上却一点也不含糊。拎起来抡圆了胳膊,就将人扔出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