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工作完挺累的,结果来这一出,我就更疲累了。草草吃完晚饭,躺床上的我回想着那些短信。
夹在书里的信,夹在书里的情书,书里的信,等等。
一个激灵,我直接从床上蹦起,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我心念着,我都忘记了我有这么一个怪癖了。
那些年我无聊买了不少书看,从小到大我看书总喜欢往书里夹奇奇怪怪的东西当做书签。那时作为大学生的我实在是年轻气盛,满怀的爱意不知往哪里泼洒就拾起笔将心里的点点滴滴一笔一划的写在了纸上,写了大概十来篇左右,结婚的前几年偶尔会翻出来看看,看完后就很随意的夹在刚刚看的一本书里。
有时候,似乎任何东西都有可能成为我的书签,一张纸,一片叶子,一支笔,小本子,纸币,银行卡,身份证,等等,甚至钥匙都有被我夹在书里过,然后被我遗忘,最后某天书被翻出来后我都会盯着书里的东西一脸问号脸的思考这东西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的信,应该就是以前我随便夹在书里的吧。我应该没有在那堆书里面夹其他奇奇怪怪的东西吧。
人会睹物思情,那些书信没有什么,给我烧了,埋了都行,让我看那种东西只会尬到我。无所谓了,我都放下了。地球绕太阳公转是一年365天,每天都不一样,怎么可能说停就停,还给你停在你想停的那天,我对他的感情也就这样,棱角已经被时光给磨平了,抓不住了,滑溜溜的从手里挣脱出来了。
重新躺下,把被子拉回来盖好,没什么好想的,闭上眼睛重新进入梦乡吧。
又一个激灵,我又清醒了,床上的我开始了抓耳挠腮,我好像还真有东西落在那里了。
算了我不想了,无所谓了,闭眼睡吧。
谈什么过去,过去的就留在过去吧。我已经找不到当初将我带出黑暗的那一束光了。
早早的醒了,难得一次的看到了海边的日出。走上阳台让阳光洗去我身上的污秽,予我片刻喘息的机会。
跟平常一样我到照相馆来工作,店长小姐突然神秘兮兮的把我叫了过去,小声的跟我讨论说:“辰哥,刚刚有人来找过你,他说是你的老公,一个劲问你在哪里,长得挺好看的,我怕他会对你有什么恶意,就没告诉他你住在哪里。”
“他是不是右眼斜下角有颗痣?”
“我想想,哦对,有颗痣没错。”
听我店长给我的描述,我猜想应该就是他没错,“以后见到他,别跟他提起我,千万别跟他透露一点我的消息,麻烦你了,店长。”
“他,是不是你之前提到过的前夫?”店长担心的问我。
“嗯,不过我跟他已经没有关系了。”我很平静的回答道。
“千万要替我保密哦,谢谢啦。”我笑嘻嘻的走开了。
总感觉我安宁的生活要不长久了。
午休来到附近的咖啡馆喝杯咖啡,咖啡没喝几口,对面就来了位不速之客,开口就来一句:“你们都离婚了,你干嘛还缠着言哥不放。”来人气势汹汹,言语间的愤怒如同火山爆发般向我袭来。
“哟,是你啊,找我干嘛?”我不慌不忙的回答。
我对面坐我着的不就是当年楚言带回来的omega嘛,之前楚言得了什么病我不是知道,反正我听说救活过来就变成植物人了,看时间我猜想他应该睡了将近两年多吧,可能最近才刚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