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筋动骨一百天,何况父亲还是骨折,陇西之行要暂时搁浅,父女二人要在昌平至少住上三四个月了。
就看刚才进门时的阵式便知道,昌平这里远比在行唐时的人事要复杂许多。父亲卧床,她不但要侍疾,而日常的琐事更要管起来,这里的婆子丫鬟大多都是家生子,盘根错杂,从现在这一刻起,她要尽量说话,不能真的让人把她当成哑巴来糊弄。
听到罗锦言轻微又有些含糊的声音,那个媳妇有些愕然,原来小姐不是哑巴,只是说话不俐落而已,但小姐只有七岁,长大以后说话多了,说不定也就好了。
“我家当家的叫常贵,是西峰山那边的管事,媳妇认的几个字,老爷就让媳妇来侍候小姐,我家当家的十天才回来一次,两个孩子有爹娘带着,若是小姐不嫌媳妇粗笨,媳妇晚上也能值夜。”
见她口齿伶俐,罗锦言笑着点头,看一眼夏至,夏至会意地从箱笼里拿了一根银簪子赏了她。
常贵媳妇不住道谢,又领进来四个丫头,两个十三四岁,两个八|九岁。
显然,常贵媳妇连同这四个丫头,就是父亲为她挑选出来暂时服侍她的人。
罗锦言松了口气,好在没让那几个婆子来侍候她,她还真担心父亲会指派位管事妈妈给她呢。
她换了件粉红石榴折枝的小袄,领口和袖口镶了白色风毛,衬得一张欺霜胜雪的小脸如同含苞待放的梨花,看得常贵媳妇呆了一呆:“姑娘生得可真好看,媳妇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神态真诚,没有恭维。
罗锦言莞尔,落落大方,又让夏至给她别了两朵指甲大小的粉绒花。
她又照照镜子,确定无旅途的疲惫之色,这才起身去见父亲。
从小到大,父亲最见不得她受一点点委屈。
刚刚走到庑廊上,就见一个小丫头跑了进来:“小姐小姐,三侄少爷说,军爷和几位恩公都安排在客房了,也已经禀了老爷,请贵客们用了茶点便过去了,还有崔起和那个贼人,先关到柴房了。”
罗锦言点点头,由常贵媳妇引路,去见父亲罗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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