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行!”林墨直摇头,“我不能要她!”

    “林墨啊,你已经是我们的人了,这妹子也是!你得想办法融入我们才对。”

    “不带这么融入的!”林墨心想。

    托蒙摇摇满头乱发,“你这爱下跪的宿主,你既不想要她,那就不要跟着我!”

    “卧槽!”林墨惊了,“我...”

    “想跟我,就必须要了她。”托蒙道,“不然你就去找其他人收留你,我反正是不想要不带种的男人!”

    “这...”

    “哼,乌斯克是不是把你的那话儿割掉了?”托蒙说道。

    也许这个憨憨在说自己永远也不能理解这种愚行,一个标致的妹子送到面前居然不要!

    林墨微微皱眉,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与认真:“我记得我们的规矩里,似乎并没有明文规定强迫女人这一条吧?”

    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更何况,按照主人的规则,我林墨想要跟谁就跟谁,没人可以拒绝!”

    “你...”托蒙闻言,不禁哑然失笑,他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这家伙,真是拿你没办法。好吧,既然你这么说,那就随你便吧。

    不过,我得提醒你,男人嘛,总得有个女人在身边。你要是不想要那些女人,那就自己去找头母熊吧。哈哈!

    男子汉是不能老放着他那东西不用的,那样它会越变越小,直到有一天,你想尿尿,却找不到它了。”

    林墨,“...”

    他有些无言以对。

    这些神仆的规矩是真的神奇...

    由于林墨坚持自己的原则,那妹子也总不能强行把林墨给办了。

    为此,她只好灰溜溜地离开。

    ~~~

    在圣城住了三天之后,属于林墨的第一个任务来了。

    离开圣城时,跟托蒙他们一起骑行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神仆。

    有的像乌斯克一样让人讨厌的粗人!那家伙不止朝林墨吐过唾沫,还很乐意捅他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