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
不完全燃烧的火药在枪管中发出了极其沉闷的响声,随之而来的是冲天而起的滚滚烟尘。等烟尘散尽,被火药推出去的弹丸早已不见了踪影。
“对面的树都完好无损,看来没能成功命中。”约翰摇头道,“这东西射程还不如余料打造出的一柄弹弓,这个时代的火枪手,还只能当作中距离甚至近战兵种使用,并不能独立列出一个火枪军团的编织。”
“其实也不一定,哥哥。”索菲雅虽然也并不那么看好这批早期火枪的战斗力,但她却有一个更大胆的假设,“这种火枪虽然射程和精度都很尴尬,但是它也同样解决了帝国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奥斯曼苏丹近卫中,不乏重骑兵和披甲步兵,除了凤凰军团之外,苏丹近卫是绝大部分帝国士兵的梦魇,但一旦火枪兵团能集结出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方阵,那么全身甲的威胁就不会再那么严重。”
“索菲雅,我没有否认火枪的破甲能力。”约翰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我十分相信火枪洞穿板甲的能力,我也说过,火枪早晚会取代刀剑,只不过……”
“怎么了?”
“我懂约翰陛下的意思。”乔万尼从站台上走了下来,一边用袖子抹掉脸上的浮尘,“精准度和射程还不是火枪最致命的缺陷,毕竟两军拉近之后,只要方阵足够密集,这些都可以弥补。火枪兵团最致命的,是他比命还长的装填速度!”
乔万尼重新为火枪装填好弹药,随后举起枪管。
又是一声闷响过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但弹丸完全穿过树干之后,余力显然已经完全不足,轻飘飘地跌落在地上。
“别说是骑兵,一队站位密集的步兵向火枪兵团发起冲锋后,火枪兵团的一轮齐射,就算上帝眷顾,全部命中,那最多也只能撂倒第一排的步兵,而剩余几十秒,要把火药压实,装入弹丸,重新瞄准射击,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步兵把我们的火枪手杀个五六次了。”乔万尼沉声道,“火枪穿透力再强,也不可能将一整列的敌人全穿过去,因此,我们不能把火枪手当成是一般的远程兵种,近身战仍然需要锻炼。”
“近身战……”约翰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乔万尼,把火枪给我看看。”
约翰盯着这柄火枪看了许久。这是热那亚为海军在接舷战中特意准备的通用火枪,细长的枪身可以尽量弥补精准度的不足,但是也让这种火枪失去了一定的射程。在接舷战中,由于两军靠得相当近,又无法轻易展开贴身战,是最适合这种火枪发挥的平台。
“如果是为海军量身订做的话,这种设计倒也不算太奇怪了。”
枪身平整而光滑,在约翰眼中,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乔万尼将军,你的手杖接我一下。”
约翰知道,索菲雅赠送给乔万尼的这柄手杖,不仅是一个精美的装饰品,在手杖中还隐藏着一把短刃细剑。可以出其不意地应对一些譬如刺杀之类的突发情况。
而当约翰用一段细绳将手杖绑在火枪之下后,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
“乔万尼将军,这样看起来,是不是漂亮了很多?”
对火枪手威胁最大的就是骑兵,高机动性的战马在冲锋时不仅可以规避掉子弹,还能轻松地在没有任何抗骑兵手段的火枪军团中来回冲杀,只要骑兵接近火枪兵团,可以在五分钟之内杀个片甲不留。
只是,如果给火枪装上刺击方阵所使用的长杆枪头,借助火枪狭长的枪身,可以瞬间把火枪卫队变成一个长矛方阵。
“陛下是想加强火枪兵在近身战中的表现吗?我也不是没想过这一点。”
乔万尼接过火枪,往一旁的假人身上猛刺了一枪。枪尖虽然洞穿了假人,但索菲雅也看出了其中的缺陷如果只是生硬地将火枪和长枪组合在一起,火枪脆弱的结构会在高强度的近身战中瞬间崩溃。到时候,火枪兵就会成为赤手空拳的案上鱼肉。
“我不是这个意思,亲爱的乔万尼将军。”约翰微笑道,“是谁规定了,一个方阵之中,只允许有一个兵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