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墨初回去继续和“狱友”们吃团圆饭。
这群“狱友”可没什么良心,早把肉夹完了,剩下些汤汤水水。他换了双筷子,捧起碗,和着汤水吃白米饭,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
钟学禹笑着问道“屠墨初啊,心情不错?”
屠墨初不吭声。在这里他年纪最小,虽然这里面都是一群人精,但是屠墨初脑子也好使。
“第十一监狱”都是有未来的人,因此还算挺和谐的,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同事。
大家看屠墨初一副冷清的模样,不知道谁带头笑出了声。
钟学禹拍着大腿笑得不行,“屠墨初啊,开心就笑,干嘛非要绷着脸吃饭啊?”
屠墨初的筷子顿了顿,扫了一眼这群人。
有人忍不住了,“屠墨初,你脖子上,是你小情人蹭上的口红印吧。哎哟,心里肯定美死了,难为你还这么淡定坐在这里吃饭!”
“难为了,难为了!”一群人跟着起哄。
屠墨初放下碗筷,往脖子上一摸,指尖果然有一道浅浅的红色,不知道小姑娘什么时候蹭上来的,似乎还带着冰雪般的少女香气。
屠墨初终于弯起嘴角,对一众开玩笑的人笑骂道“滚。”
众人哈哈大笑,一时间停不下来。这个冬天好像也没有那么冷了。
屠墨初刚进来的时候,比里面的老人还要努力。后来久了,不知道谁说的,屠墨初以后想要当个科学家。从这出去还能当科学家的,少之又少,然而他夜以继日,十分努力。
没有人理解这份固执是为了什么,直到今天,一年后终于有个姑娘来看他,大家才知道,有的人心中的信念和爱刻骨铭心,不管多久多苦,始终记得。
记得那时候他们第一次乘飞机,景琳说起科学家,像说起英雄一样,眼里都是对这个世界的热爱和期待。
景琳找到了屠墨初,心里也松了口气。
人最怕的是没有希望,如今有了盼头,心里觉得踏实。下一次开放探监的日子要等到春天了。
景琳没有回n市。她以后也不用往法学院跑了,可以安安心心念自己的专业。
二月份假期结束,同学们陆陆续续回来。
第一个到宿舍的是本地的吴茉雨,她本以为自己第一个到的,看见从图书馆回来的景琳,很是惊讶,“琳琳,你来得这么早呀?”
景琳笑着点点头。
吴茉雨见景琳抱着厚厚一摞书,凑过来看,“这都是什么书啊?咦?护理按摩的,琳琳,我们不学这个呀,你看这些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