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于某些人来说是个终生难忘的日子。
多年之后的沈清在忆起这日时,只记得它是个阳光明媚的天气,温度直逼三十度,惹的人几度想脱衣服。
却又不敢脱。
怕染上流感。
上午九点,她在办公室办公,九点半,前往会议室开会,半小时的小组会议不算长亦不算短。
从会议室出来时,她面色平静,可才将将拉开门,迎面而来的便是一把锋利的刀子直接进了臂弯,若非她闪躲速度够快,这把刀子必然是落在心脏之处。
一声惊呼,引来了二十四层其他人。
办公室组员迅速跑出来,只见沈清捂着血淋淋的手臂,而吴苏珊手里那把锋利的刀子还在滴血,滴在地板上显得格外瘆人,如同恐怖片里的杀人狂魔似的。
“沈清,”对面女人恶狠狠咬牙切齿道。
她如此模样,真真是恨不得能将面前这人撕裂了她,喝她血,吃她肉。
昨夜的一幕幕尚且在脑中一而再再而三回放,如幻灯片似的,一点点重现。
沈清面色寡白,捂着血淋淋的手臂看着她,眼里泛出血光。
一只发了疯的狼狗跟一条真正的狼对视上了,谁输谁赢?谁主沉浮?
“你个贱人,”她咆哮着,欲要上来在继续第二刀,可还未近身,便被赶过来的高亦安一脚踹翻在地。
章宜吓得手足无措,急得眼泪哗哗往下掉。
覃喧见此,一把扯下脖子上领带系在她伤口上,防止她失血过多,而后半扶半搂着她准备下楼去医院,见组里没人动弹,吼了一嗓子;“愣着干什么?开车。”
在晚点就出人命了。
见沈清要走,她爬起来欲要再来一次。
吴苏珊这种人、年少时吃苦受难,成年后不惜任何代价爬上自己想要的位置,如今被沈清逼至绝路,公司公司不能立足,外面外面发生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她岂能好过?
这只被激的兽性大发的野狗终究还是不顾一切开始狂咬人了。
而咬的第一个人竟然是沈清。
她何其有幸。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事儿竟然落在自己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