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机指挥员迅速传来指令“洞六,按规定动作予以驱逐!收到请回复!”
叶子连忙回复道“洞六收到!”
收到命令后,高建华小心操纵着这架歼轰七a战机,慢慢的靠近了那一架正在缓慢飞行中的捕食者无人机。
要知道这架无人的速度才二百多公里每小时,歼轰七a再慢也不可能慢到二百多公里每小时的,所以逼近之后,叶子就迅速的对这架无人机进行了比较轻微的电子干扰。
这架捕食者无人机上面,有多个传感器,不但可以看到31666号机,也会被飞豹的电子干扰给警示到。
一般这种情况下,这架无人机就应该迅速的离开,但是叶子,还高建华,甚至是附身在这架歼轰七a上面的林鹏也没有想到,这架捕食者无人机,竟然没有一点离开的意思,还是四平八稳地飞着。
31666号机由于速度快,所以一下就冲到捕食者的前面去了。
看到那架无人机并没有撤离的意思,叶子赶紧的又把情况汇报给了长机指挥员。
这时候长机指挥员也为难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能自行决断,将入侵专属经济区上空的他国无人机给击落的。
这是因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对和平时期中军舰和军机通过他国领海和专属经济区范围做出明确规定。
国际上,特别是沿海国对该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看法和争议。出于国家安防卫上的考虑,一些国家已经表示,反对他国的军机和军舰在事先不申报的情况下就进入本国的专属经济区。
在2001年4月1日的南海撞机事件中,国一架ep—3型军用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海域上空活动,中方两架歼—8战斗机对其进行跟踪监视。
在监视过程中机突然违规飞行,向歼八转向,其机头和左翼与中方一架歼八相碰,致使中方一架歼八坠毁,飞行员跳伞后失踪。
这件事情在当时也是引起了很多中国老百姓的关注,对机的行为进行了声讨。
虽然自从那件事情之后,机对中国沿海的侦察减少了一些,但并没有停止。
所以现在又遇到了无人侦察机,偏偏这种飞机还没有驾驶员,这下就不好办了。
如果直接就把这架无人机打下来,肯定是会引起争议和纠纷的,毕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明确规定。
长机指挥员只得下达指令,让31666号机继续监视这架无人机,同时也向基地汇报了情况。
林鹏也是替叶子着急啊,着急这架无人机还那么可恨,就是赖着不走,因为无人机的操作员,肯定知道中国的战机拿它是没办法的。
怎么样才能在没有动用火力,没有接触的情况下,把这架可恨的无人机给揍下来呢?
林鹏想了想,还别说,他一下子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心想自己不是有脑机融合异能吗?那这个问题就简单了,直接绑定这架捕食者无人机,一方面不但可以控制它,而且还可以获取它的技术资料,包括它这一次任务侦察到了的情报,都可以弄到。
一想到这儿,林鹏就兴奋了,这件事情做了,也不用有任何人知道,这架捕食者无人机是怎么坠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