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锦没想做神婆。

    况且,建国后,不允许成精了。

    黎锦只想玩玩高科技,若是能引导一下国家的科技发展,那就更好了。

    把三轮车听到饭馆旁边的墙根下,黎晟就蹦跳着冲进了饭馆里。

    黎锦则提着买来的工具和材料,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

    此时的锦秋私房菜馆内,黎钧、黎晟和沈知秋,正跟三个穿着喇叭裤,还烫了头发的青年对峙着。

    只看到这三人的样子,黎锦就知道,这是遇上了来找麻烦的混子。

    这年头,虽然民风整体上是淳朴的。可是,你架不住林子太大,那自然是什么鸟儿都有的。

    “老板这是不合作喽?”

    为首的混子很是潇洒地弹了弹手里的烟头儿,冲着黎钧笑了笑,“你这样,让我们哥儿几个很为难啊!”

    “小兄弟可以不用为难!”

    黎钧淡淡笑着,“瞧你们三位的扮相,肯定是这片儿的名人,我想,公安同志们,应该会很容易找到你们的吧!”

    “咋了?这是吓唬谁呢?”

    另一个卷毛一听黎钧如此说,当即拍桌子站了起来,“不怕告诉你,哥们已经四进宫,进局子,就跟回家一样!”

    “就是不知道老板你这馆子,是不是也能这样三天两头地停业几天呢!”

    这卷毛虽然不是当家作主的,但他能在这个时候说话,显然也不是什么小角色。

    黎钧听他如此说,非但没有胆怯,反而笑得更畅快了。

    “小兄弟厉害啊!”

    “只是,这进宫的次数多了,你就不怕哪天要吃一颗花生米吗?”

    这话,可真真的不是在威胁。

    按照大势,上面很快就会整顿整个社会秩序,到那时,就街上的这些混混,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没得跑。

    若是运气好,还能留一条性命,若是运气不好,干的坏事儿太多,那就真的要吃颗花生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