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高牧再次和王菲菲住在了一起。
一样的床,一样的毛毯被子,连房间的摆设都没有变。
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他们下车的时候,被左右邻居多看了好几眼,一直看到他们走上楼梯。
实际上邻居们关注的,并不是高牧和王菲菲两人本身,他们关注的根本其实是虎头奔。
奔驰在九九年是真的奔驰,在国人的眼里,绝对的豪华车。
这个和十几年后满大街跑的奔驰是不一样的,现在开奔驰的人都被归为两种,大官和大老板。
以高牧和王菲菲的年纪不可能是大官,大老板也不可能,唯一的可能是富二代。
然,他们这个小区虽然是新建没多久的,但也只是个普通小区。
君见过有钱二代会住在这样的地方?
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
如果想做个低调隐于市的富二代,他们还能理解,但隐于房而不隐于车,这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他们怎么会用那种眼神看我们,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不会是干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了吧?”
高牧身上就一个包,很多生活用品王菲菲这里都有,甚至还有一些衣服依然挂在衣柜里。
上次就没有带走,后来王菲菲又新添了几套,似乎认定高牧会重新住回来一样。
“我一个弱女子能干出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还不是惊讶车子。”王菲菲道。
“车子?”高牧眉毛一挑:“今天不会是第一次开车来这里吧?”
“当然,这车看上去板板正正的很不张扬,但毕竟是豪奔,都知道是豪车。这样的车出现在这个小区,本身就是一件小新闻了。周围的邻居有关注,其实也很正常啊!”
“那你平时怎么运动的,赶地铁还是打车?”
王菲菲的董事长其实还是兼职的,所以她不光要去浦东的金贝,还要在宝山这边的学校教书上课。
两地距离可不近,不开车通勤很累的。
“看情况,有时候打车,又是地铁公交。”
“不累?”
“还好吧,我又不是天天去公司,没你猜想的那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