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朗,视野清晰。

    叶白汀清楚的看到,对面二楼是个包厢,可能是装修差异,比他所在茶楼低一点点,越过窗户,他能清楚的看到背对而坐的人,绣春刀放在桌上,身着锦衣卫常服,发型习惯和肩膀宽度都很熟悉,一听声音更明白,不是申姜是谁?

    在他对面,有一双纤细白皙的手,正在执壶给他倒茶。

    女人的手,丰柔纤长,指尖润粉,非常漂亮,看上去……竟也有些眼熟。

    申姜推了张银票过去“多谢老板娘慷慨,前日饭菜着实解了北镇抚司燃眉之急,兄弟们大战一场,正愁肚子里没货,老板娘的饭就来了,心意难能可贵,然我们指挥使说了,不能占百姓便宜,老板娘这份情我们记着,花费却不能亏了你的。”

    “嗐,这有什么,你们北镇抚司护佑百姓,我们还不能表示点感谢了?我这妇道人家,比不了外头汉子,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个,一点粮米食材罢了,谈不上亏不亏的!”

    老板娘没收,纤白素指把银票推了回来“就是不知道你们指挥使……喜不喜欢这口味?”

    女人的声音清脆悦耳,大的方方,带着爽快,似从岁月流年中穿行而来。

    叶白汀怔住,他几乎可以循着这个声音,描绘出女人的外貌。

    她应该有一双极明亮的眼睛,杏眸,长眉,笑起来眼睛弯弯,四月阳光一样灿烂美好;她的腰很细,穿裙子很漂亮,她也很臭美,每次做完新裙子都要在他面前来转一圈,问他好不好看,敢说不好看就上来又拍又揉,好好欺负一通;她个子不高,胳膊腿都细细长长,看起来没多大劲,可她把弟弟护在身后,跟人吵架的时候特别凶;她很大度,也很护短,别人骂她母老虎,她笑笑就算,但谁敢骂他弟弟一声,她能转身和别人拼命……

    明明那么爱漂亮,却可以那么不顾形象。

    他知道她叫叶白芍,成亲了,有了孩子,在夫家日子过得很好,说一不二,很幸福,大昭的规矩,出嫁女给了别人家,就是别人的人了,叶家的事和她再无关系,为什么要来……还把自己弄得那么狼狈?

    他的姐姐,何时缺过钱?

    他的姐姐,何时需要看别人脸色,为了走通关系,小心翼翼的问人一句,不知道指挥使喜不喜欢菜的口味?

    叶白汀眼底涌起水雾,鼻子也酸酸的。

    那边申姜“指挥使喜不喜欢……我不知道,上峰的事,咱不敢瞎猜,但我们诏狱里有个娇少爷……特别喜欢。”

    “娇……少爷?”老板娘的声音颤抖了一瞬。

    申姜以前不明就里,来这里给娇少爷买过多少次菜,竟次次错过,现在知道了,更心疼这对姐弟,就直说了“说起来和你一个姓,叫叶白汀,刚进去那会儿,日子有点不好过,不过他聪明啊,脑子灵透,诏狱里人犯多,每日负担甚重,我们指挥使为了减负,专门在皇上面前请了道旨,说无辜被株连进诏狱,本身没有罪责的人,若立了功,可将功赎罪,功劳积攒多了,有朝一日也是可以出来的,这位娇少爷呢,看起来瘦瘦弱弱的,竟然极懂验尸,司里的案子帮了不少,就这回街上纵火犯的事里,就有他的功劳,现在有吃有喝,养的白白嫩嫩,可平顺了……咦,你怎么哭了?”

    叶白芍拿帕子拭了泪“叫您笑话了……对不住,我这是高兴的……小汀打小玩心就重,别人开蒙向学,他见到夫子就逃课,父亲本要好好管教,回回家法都准备好了,小汀就撒娇,不是给父亲捶腿倒茶,就是一声声的喊爹爹,喊的人心肝都能软了,父亲就想着,孩子还小,待大些再说,等他长大了,仍然扛不住,说家里不少他一口饭吃,只要本性不坏,不是个败家子,就随他了……”

    “小汀除了不爱念书,其它的五花八门,什么都喜欢,只要有兴趣就会看看,别人遛鸟逗蛐蛐他看,别人画画做手艺他看,有回觉得人老仵作验尸特别厉害,特别崇拜,不管人家怎么拒绝,硬生生跟了人家好几个月,把人老头都弄烦了,差点连夜搬家,还有那一手小狗字,像小奶狗爪子刨出来似的……父亲耕读世家,高中进士,文采斐然,远近闻名,一手字更是风骨尽现,见过的人无不夸奖,亲儿子字写成那样,他竟然也容得……”

    叶白芍自己说着都想笑。

    申姜心叹,原来娇少爷是这么长大的,怪不得呢。

    “实不相瞒……”叶白芍眼角有些红,“您说的娇少爷,是我弟弟,我来京城,就是为了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