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起望了众人一眼道:“诗词固然可以陶冶性情,但诗词之能,却远不止如此,我在秦地住过很久,我曾经听过这样的一首诗,每次听到,就能够感觉到心血沸腾,也是同样的一首诗,却能够让某些人,心惊胆寒,夜不能寐。”
他徐徐地站起身,一股子肃杀的气势,从他的身上缓缓释放出来:
岂曰无衣?
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
修我戈矛。
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
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
修我矛戟。
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
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
修我甲兵。
与子偕行!
他的声音,变得慷慨与激昂,充满了同仇敌忾,意气风发,豪迈雄壮的气概。
《诗经-秦风-无衣》谁也没有想到,白起会在这时候,把这首诗丢了出来,这首诗出自周幽王十一年(秦襄公七年,公元前771年),当时周王室内讧,导致戎族入侵,攻进镐京,周王朝土地大部沦陷,秦国靠近王畿,与周王室休戚相关,遂奋起反抗,于是这首充满了热血豪情的诗便诞生了。
作为秦人最伟大的将军,秦军的领袖和神祗,白起不知道有多少次和他麾下的雄师在一起高唱着这首歌,将秦国的敌人击溃,当战场上每每响起这首歌的时候,秦国的敌人便为之战栗,颤抖,溃散。
对在座的众人,尤其是姬重来说,白起的做法,真的是无异于把他拎起来反复抽了十七八个耳刮子,打得他晕头转向,再丢在地上,踩上个十七八脚。当时的秦,乃是忠于周朝的,但是到了现在,周王室威严荡然无存,留下的不过是你这样的草包饭桶!
项少龙叹道:“比讲学的风气,比礼乐的精通,秦人居七国之末,但偏偏是在秦国,却有这样的诗歌,也偏偏是秦国,是六国最大的威胁。”
他望向李园道:“屈夫子该是楚国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了吧,但是他落了个什么样的下场,有才而不能用,闻善而不能纳,会得些许皮毛,却在此引以为傲,项某虽不才,亦羞于与之论道也。”